一、领表:
1.寻找商店橱窗上有(TAX FREE)退税标识商店购物。
2.消费付款时请向店员索要您的退税单,最低购买金额为200 瑞典克朗(税率不同的商品需要分别达到最低购买金额才能退税,购买时请咨询店员)。
3.请在退税单上用大写的英文字母填写所需信息。
请注意:未填写完整的退税单=无退税。
二、盖章:
1.在机场,请在您登机前为办理退税手续预留充足的时间,建议提前4.5小时到机场办理退税手续。
2.请在办理登机手续前到:退税点(如果您的最后一个欧盟国家是瑞典,芬兰,挪威,丹麦)或者到海关办事处(如果您是从其他的欧盟国家离开) 并出示您的退税单,护照,行程表,商店发票/收据,购买的商品,以获取海关印章。
3.确认商品是未被使用的。请随身携带(不要托运)未被使用过的商品以备退税点人员/海关官员检查,特别是贵重物品一定随身携带,海关人员会进行检查。请注意:无海关盖章=无退税。
三、取钱:
1.请您前往退税点并出示您填写完整并盖过章的退税单,以获得现金或信用卡退税。请您注意,在哥德堡机场只能办理信用卡退税。
2.在某些机场办理现金退税,每张退款单将会收取额外的固定费用。请注意:您收到的退税款是增值税减去退税点的现金手续费。
注意事项:
●只有能够亲自携带(旅客个人行李)出境的商品,才可以申请退税。
●出口的商品必须是未使用过的。
●不予退款的商品:书籍
●成功得到海关章的退税单,有效期为购买之日起的1年内。
●您必须在购买月起的3个月内获取到瑞典海关 (www.tullverket.se) ,其他欧盟国家的海关印章或者瑞典,挪威,芬兰和丹麦的退税点/代理所盖的印章。建议在当国退税。
●购买的商品必须注明在退税单或收据/发票上。
●如果退税金额超过500瑞典克朗,原始的收据/发票必须附加在退税单上。
●如果是同一天,同一家商店的购买,可以合并收据/收据在一张退税单上。(收据/收据和退税单上的日期必须吻合)